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的通知

中原工学院理学院文件

理学院党〔201713号

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优良学风建设,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同学们努力学习和立志成才的目的,根据《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理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经理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每学年在全院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学习标兵”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参评对象包括我院全体本科学生,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成立理学院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

长:宋长明方莉俐

副组长:杨向宇

员:马亚琼刘合友赵宾各班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选时间

理学院学工办负责组织评审,每学年初对上一学年情况进行评比,毕业班在离校前评比该学年荣誉称号。

三、评选名额

优良学风班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评选一个;优良学风宿舍30个;学习标兵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学习进步奖和创新创优奖名额不限。

四、评选办法

按照《理学院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附件)执行。

五、表彰办法

1.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所评出的荣誉称号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并给予奖励。

2.推荐参加校级相关荣誉评选。

六、附则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评选方案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附件:理学院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

中原工学院理学院党总支

 20171221


附件:

理学院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觉学习、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我院学生自尊、自律和自强意识,创建一个优美、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以《中原工学院班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工学〔201711号)、《中原工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实施办法》(20177月修订)为指导,结合理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细则

1.班级学风氛围浓厚,自主学习效果良好。

2.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5%,班级人均学分绩排名年级前三。

3.四级通过率排名年级前三。

4.大四考研录取率、就业率排名年级前三。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考风端正,该学年班级无违纪、考试作弊等现象。

二、理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细则

1.热爱本专业,宿舍学习氛围浓厚。

2.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居本专业中等以上水平,无挂科。宿舍成员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和获得奖学金多者优先考虑。就业率、考研录取率高者优先考虑。

3.宿舍环境优美,整洁大方,成员中无不良爱好与违纪现象。

三、理学院学习标兵评选细则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本学年各门功课成绩(均学分绩)班级排名前10%或获得奖学金者。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

3.研究生录取院校为211985高校者。

4.主动就业、创业者。

5.无违纪或处分。

四、理学院学习进步奖评选细则

1.本学年比上一学年(一年级阶段为第二学期比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明显好转,在本班中的成绩排名进步10名以上。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本班前40%

3.道德素质测评为良及以上。

五、理学院创新创优奖评选细则

1.在国际和全国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奖,或在上述省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并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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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理学院办公室 20171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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