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中原工学院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服从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二)学院成立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工作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并设有复试纪检委员。分数学、物理学两个学科成立两个复试专家小组,由学科负责人(导师组组长)任小组长,设兼职纪检委员1人,专门记录秘书1人。复试工作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凡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三)学院复试工作组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保密工作,并接受校保密委员会对复试录取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学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第一志愿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必须填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工作组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结合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情况,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定于4月3日-4日进行,3日下午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在4月6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具体时间会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课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

(1)外语能力考查:满分20分

由学院外语能力考查小组负责,与专业面试分开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读能力,时间为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主要包含两项内容:

①听力、口语及表达能力:满分10分

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须反映个人学习状况、兴趣爱好、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师生进行英文对话,主要考查考生英文听说能力。

②阅读能力:满分10分

英文文献阅读与翻译,主要考查考生英文阅读与翻译能力。

(2)专业能力考查:满分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主要包含三项内容:

①专业基础理论考查:满分20分

考生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复述题目内容、思考后解答并口述解答过程。

②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考查:满分30分

以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等。

③应变能力方面的考查:满分20分

以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重点关注考生的应变能力等。

(3)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分

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社会实践、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题目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试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最后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身份审查

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

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2、在复试开始前,学院安排专人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现场要求

复试现场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日常清洁消毒,并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4、复试成绩公开

复试完成后,复试成绩按照招生程序要求,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六)复试工作进程

复试工作流程见下表:

序号

事项

具体内容

时间

1

一志愿考生

复试准备

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公布;通知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等注意事项。

4月2日

2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学院审核考生相关资料,并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月3日

3

复试、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4月4日

4

调剂第一批

复试准备

调剂系统开通后尽快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并公布,通知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等注意事项。

4月7日-4月12日

5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学院审核考生相关资料,并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6

复试、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7

调剂第

根据学校二次招生计划情况开展。

4月14日-4月20日

8

体检

体检:拟录取考生到居住地所在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4月30日前

四、调剂要求

1、我院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2、我院在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突出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3、要求调剂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5、要求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不接受跨学科大类调剂的考生。

6、要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完全相同。

7、我院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8、我院不接受未考数学和英语的考生调剂。

、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六、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1、我院复试工作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等文件执行。

2、我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及时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3、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4、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5、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6、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纪检监督电话:

1、理学院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 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2506038

EMAIL:5535@zut.edu.cn

网址:http://lxy.zut.edu.cn/

2、纪检监督电话:0371-62506905

中原工学院理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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