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工办服务承诺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型部门实践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学生工作辅导员队伍亲学生为学生的良好形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工作宗旨:以生为本、德育为先、全程服务、全面发展。因此,理学院学工办特制定以下服务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

1、待人接物,服务为先。以全校教师、学生为服务对象,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热情、周到、积极向上,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投入到优质服务工作中去。

2、坚持面向学生,把学生的呼声作为第一服务信号,把学生利益作为第一工作要务,把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服务重点。

3、坚持面向辅导员,做辅导员的知心朋友,努力为辅导员队伍做好服务。

二、围绕中心,规范服务

1、全体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师生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能当即办理的,当即办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必须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如果属专人负责但负责人不在的,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交专人处理。

2、对学生评先评优、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比等工作,力求做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学生违纪行为,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每学期组织辅导员培训1次,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每月及时召开辅导员例会,交流思想,了解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在学生心理辅导时,要和风细雨,耐心释疑解惑,并为学生保守秘密。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不公、弄虚作假等情况,做到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虚心接受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1、虚心接受学生及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听取学生及教师的批评意见及工作建议,勇于改正缺点,增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工作水平。

2、保持一流的精神风貌,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思想上,坚定信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工作上,爱岗敬业,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作风上,求真务实,强化职责,注重服务;生活上,节俭朴实,注重道德修养,注重精神追求,为建设平安、和谐中工贡献力量。

四、推行信息公开服务实行“五要五不要”守则

1、推行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宣传册、宣传栏、无条件向学生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动态、工作制度等信息,满足学生的需求。对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工作,优秀学生及先进集体,各项奖助学金的发放等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切实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五要五不要”守则。要依法办事,不要贪赃枉法;要优质服务,不要弄权渎职;要求真务实,不要弄虚作假;要廉洁奉公,不要以权谋私;要团结协作,不要扯皮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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